第二節 陰陽學說
陰陽學說是在氣一元論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中國古代的樸素的對立統一理論,屬於中國古代唯物論和辯證法範疇,體現出中華民族辯證思維的特殊精神。其哲理玄奧,反映著宇宙的圖式。其影響且遠且大,成為人們行為義理的準則。如當今博得世界讚歎的《孫子兵法》是中國古代兵家理論和實戰經驗的總結,其將陰陽義理在軍事行為中運用至極,已達到出神人化的境界。
陰陽學說認為世界是物質性的整體,宇宙間一切事物不僅其內部存在著陰陽的對立統一,而且其發生發展和變化都是陰陽二氣對立統一的結果。
中醫學把陰陽學說應用於醫學,形成了中醫學的陰陽學說,促進了中醫學理論體系的形成和發展,中醫學的陰陽學說是中醫學理論體系的基礎之一和重要組成部分,是理解和掌握中醫學理論體系的一把鑰匙。“明於陰陽,如惑之解,如醉之醒”,“設能明徹陰陽,則醫理雖玄,思過半矣”。
中醫學用陰陽學說闡明生命的起源和本質,人體的生理功能病理變化,疾病的診斷和防治的根本規律,貫穿於中醫的理法方藥,長期以來,一直有效地指導著實踐。
一陰陽的基本概念
陰陽的含義
1.陰陽的哲學含義陰陽是中國古代哲學的基本範疇。氣一物兩體,分為陰陽。陰陽是氣本身所具有的對立統一屬性,含有對立統一的意思,所謂“陰陽者,一分為二也”。陰和陽之間有著既對立又統一的辯證關係。陰陽的對立統一是宇宙的總規律陰陽不僅貫穿於中國古代哲學,而且與天文歷算醫學農學等具體學科相結合,—並成為各門具體學科的理論基礎,促進了各門具體學科的發展。陰陽的對立互根消長和轉化構成了陰陽的矛盾運動,成為陰陽學說的基本內容。
陰陽與矛盾的區別陰陽雖然含有對立統一的意思,但是它與唯物辯證法的矛盾範疇有著根本的區別。這種區別表現為
陰陽範疇的局限性唯物辯證法認為,一切事物內部所包含的對立都是矛盾。矛盾範疇,對於各對立面的性質,除了指出其對立統一外,不加任何其他限定。對立統一是宇宙中最普遍的現象。因此,矛盾範疇適用於一切領域,是事物和現象最抽像最一般的概括。而陰陽範疇不僅具有對立統一的屬性,而且又有另外一些特殊的規定,屬於一類具體的矛盾。陰陽是標誌事物一定的趨向和性態特徵的關係範疇。所以,陰陽儘管包羅萬象,具有普遍性,但在無限的宇宙中,陰陽畢竟是一種有限的具體的矛盾形式,其內涵和外延比矛盾範圍小很多,其適用範圍有;定的限度,僅能對宇宙的事物和現象作一定程度的說明和概括,更不能用以說明社會現象。另外對於唯物辯證法來說,具體矛盾的雙方,如有主有從,何者為主,何者為從,則視具體情況而定。但陰陽學說認為,在相互依存的陰陽矛盾中,一般情況下陽為主導而陰為從屬,即陽主陰從。在人體內部陰陽之中,強調以陽為本,陽氣既固,陰必從之。“凡陰陽之要,陽密乃固……陽強不能密,陰氣乃絕”,“陽氣者,若天與日,失其所則折壽而不彰,故天運當以日光明”。陽氣是生命的主導,若失常不固,人就折壽夭亡。因此,在治療疾病時,主張“血氣俱要,而補氣在補血之先;陰陽並需,而養陽在滋陰乏上”。總之,陰陽學說對矛盾雙方的性態作了具體限定,一方屬陰,一方屬陽,陽為主,陰為從。一般說來,這種主從關係是固定的,這也表現出陰陽學說的特殊性和局限性。
陰陽範疇的直觀性唯物辯證法的矛盾範疇是建立在高度科學抽像的基礎之上的,是宇宙的根本規律。而陰陽範疇,由於當時的科學發展水平的限制,使陰陽範疇還不可能超出直觀的觀察的廣度和深度,不可能具有嚴格科學的表現形式,往往有一定的推測的成分。
2.陰陽的醫學含義
陰陽範疇引入醫學領域,成為中醫學理論體系的基石,成為基本的醫學概念。在中醫學中,陰陽是自然界的根本規律,是標示事物內在本質屬性和性態特徵的范躊,既標示兩種對立特定的屬性,如明與暗表與裡寒與熱等等,又標示兩種對立的特定的運動趨向或狀態,如動與靜上與下內與外遲與數等等。
總之,事物和現象相互對立方面的陰陽屬性,是相比較而言的,是由其性質位置趨勢等方面所決定的。陰陽是抽像的屬性概念而不是具體事物的實體概念,也是一對關係範疇,它表示各種物質特性之間的對立統一關係。所以說“陰陽者,有名而無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