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臨床分型方法有多種。傳統的方法有按病因分類而分為原發性與繼發性;按發病的年齡分類而分為幼年型與成年型;按病情程度分類而分為輕中重三型;按是否超過正常體重而分為肥胖型消瘦型正常型三類;按血糖波動情況又可分為穩定型與不穩定型兩類。目前國際上多採用美國衛生研究提出的,1980年世界衛生組織糖尿病專家委員會確定的分類方法,後又經1985年世界衛生組織糖尿病專家組進行了候船訂補充,這種分類方法較為合理,除了胰島素依賴型和非胰島素依賴型糖尿病之外,還包括其他型和營養不良性糖尿病[1]。現介紹如下
按發病年齡分為成年型和幼年型
1.成年型糖尿病
發病年齡多在40歲以上,約占糖尿病總發病率的75%以上。起病緩慢,症狀較輕,早期多肥胖,一般對胰島素敏感性較差,常因慢性併發症而確診。多數病人屬輕中型,不無原則胰島素治療,只無原則飲食控制或僅口服降糖藥即能控制病情。極少數病人,發病即明顯消瘦,病情也較重,需用胰島素治療。
2.幼年型糖尿病
發病年齡多在15歲以下,約占糖尿病發病率的5%以下。發病急,病情重,症狀明顯,對胰島素敏感。有的病人開始得病即有酮症酸中毒。典型患者體型消瘦,必須用胰島素治療。患者病情波動大,容易發生酮症酸中毒及低血糖反應,病情較難控制。
有的閏人,特別是發病年齡在15~40之間者,可介於上述兩型之間。偶然有個別病例於40~50歲發病而表現為幼年型的糖尿閏。也有個別的兒童在整個過程中表現同成年型糖尿病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