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糖尿病之孕婦有可能在下次懷孕時再發生,如果再次懷孕應及早告知醫生並作檢驗。曾罹患此症之孕婦,中老年後出現糖尿病的機率比正常婦女高,故產後應設法維持適當的理想體重及保持規律的飲食運動習慣,並定期檢驗血糖值。
與罹患妊娠糖尿病相關的因素有種族糖尿病家族史肥胖過去有不明原因的死胎或新生兒死亡前胎有巨嬰症羊水過多症及孕婦年齡超過30歲等。若具有以上危險因素條件之一的孕婦,您更應重視妊娠期間糖尿病的篩檢。
糖尿病是由多種病因引起以慢性高血糖為特徵的代謝紊亂。高血糖是由於胰島素分泌或作用的缺陷,或者兩者同時存在而引起。雖然患糖尿病日久可引起多系統的損害,導致眼腎神經心臟血管等組織的慢性進行性病變,引進功能缺陷及衰竭。只要發現及時,做好日常的生活護理,施以合理的治療措施,一般是可以緩解症狀延緩併發症發生的。但在糖尿病的幾個類型中有一類將會對兩代人的健康甚至是生命造成威脅,這就是妊娠期糖尿病。醫學上對妊娠期糖尿病的界定是在確定妊娠後,若發現有各種程度的葡萄糖耐量減低或明顯的糖尿病,不論是否需用胰島素或僅用飲食治療,也不論分娩後這一情況是否持續,均可認為是妊娠期糖尿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