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有蠻長的時間,催眠師簡單把催眠深度分成三種,即是輕度催眠狀態中度催眠狀態與深度催眠狀態。
輕度催眠狀態是指
被催眠者身心放鬆,處於舒適的感覺裡,但這時對於催眠指令的反應不佳,所以被催眠者經常會以為自己並沒有被催眠。其實,已經開始進入催眠狀態,只是深度還不夠而已。在這種狀態下,被催眠者的心裡防衛漸漸降低,比較能說出平常不願意流露的話,心情也比較平穩,適合進行一般的心理諮商。
中度催眠狀態是指
被催眠者身心放鬆,也能夠對於催眠指令反應良好,同時,被催眠者意識清醒,甚至比平常更清醒。這時候,意識與潛意識搭起了一道橋樑,催眠師可以直接對潛意識下指令,潛意識可以直接把特定的訊息送到意識層面,例如,當催眠師下指令說「當我從一數到三時,潛意識會引導你回到問題的根源……」然後,數到三時,被催眠者就回想起遺忘的要害記憶,甚至重臨其境。在我的諮商室中,大部分的催眠治療都是在這個狀態下進行。
深度催眠狀態是指
被催眠者身心放鬆,對於催眠指令反應良好,但是,他的意識不清醒,甚至不知道當時四面的狀況,沉浸在非常主觀的個人世界裡。當他結束催眠時,很可能也無法記得催眠中發生過那些事情。催眠舞台秀就是刻意將參與者催眠到深度催眠狀態,誇張地表現出「完全被催眠師擺佈」的娛樂效果。
在心理治療時,深度催眠狀態並不需要。尤其心理治療經常著重在當事人對於過往經驗的重新詮釋人生經驗的統整,在在都需要清醒的意識狀態來參與,所以中度催眠狀態是最合適的。
當我們更深入研究催眠狀態的各種複雜現象時,就會發現簡單的三分法雖然有其實用的價值,卻無法進行更細微的分類。經過學者的辛勤努力,Davis-Husband把催眠深度分類成三十種,LeCron-Bordeaux分成五十種,史丹佛量表則分成十二種。
以下我就拿較常被應用的Arons的六種深度來介紹。
第一階段有點被催眠了,但是很稍微,當事人還不覺得自己被催眠,自認為完全清醒。小的肌肉開始受到控制,例如眼皮膠黏反應可以在這狀態下出現。
第二階段更加放鬆了,大的肌肉開始可以被控制,例如手臂僵直反應。內在的「碎碎念」,心裡的叨叨絮絮的念頭跑來跑去的胡思亂想,會開始減弱。
第三階段所有的肌肉都可以受到控制了,可以讓被催眠者坐在椅子上站不起來,無法走路,不能清楚地數數字,痛覺部分喪失。舞台秀催眠師至少要引導參與者來到第三階段才能配合演出,例如下指令說你可以動,可是走不出這個圓圈。他果然走到圓圈時,就無法跨越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