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階段開始產生記憶喪失,出現更多的催眠現象。被催眠者會真的接受指令而把數字姓名地址等等忘掉。另外一個重點是,痛覺喪失,但是觸覺還在,可以進行大部分的牙科治療外科小手術。被催眠者會感覺到似乎有空氣吹近傷口,但不覺得痛。
第五階段開始夢遊,出現完全麻醉現象,既不會覺得痛,也不會覺得被碰觸,亦即痛覺與觸覺都消失。會出現正性幻覺,看見實際上不存在的人事物。
第六階段非常深的夢遊狀態,出現負性幻覺,看不見實際上存在的人事物。根據臨床經驗,大約有百分之二十的人只能到達第一第二階段的催眠深度,百分之六十的人可以到達第三第四階段的催眠深度,百分之二十的人可以到第五第六階段的催眠深度。
在區別這六階段的催眠深度時,有四個標準。
一肌肉僵直被催眠者無法自由運動肌肉,在前三階段逐步增強將。
二記憶喪失這是區辨第三與第四階段的要害,例如催眠師假如要求從一數到時會忘掉七,在第三階段的被催眠者可能無法清楚發音數數,在第四階段則會真的忘掉數字七。
三麻醉現象這是區辨第四與第五階段的要害。在第四階段,會出現痛覺喪失,不覺得痛,但會有碰觸感,第五階段時,則出現既不痛也沒觸覺的麻醉現象。
四幻覺在第五階段會出現正性幻覺,例如你拿出一瓶裝著清水的水晶瓶,暗示對方這是一瓶高級香水,對方一聞,就會感受到香水的芬芳。第六階段則出現負性幻覺,看不見實際上存在的人事物,例如你暗示對方,當你從一數到三,他睜開眼睛時就看不見牆壁上的時鐘,然後,他睜開眼睛後,就會發現牆壁上空無一物。
關於負性幻覺,有一個重點是即使學習催眠很久的人都沒正確理解的,那就是被催眠者並不是真的沒看見,而是他看見了,卻當作沒看見。換句話說,你必須先看見,才能看不見!
譬如說,你給對方下指令說,等一下睜開眼睛之後,會看不見室內的桌椅,於是,他睜開眼睛後,發現室內都沒有桌椅,所以他只好把手上喝水的杯子放到地上。可是,當他在室內走來走去時,他會不會因為沒看見桌椅,就整個人撞倒桌子或被椅子絆倒呢?答案是,不會。
他的心靈深處,有一個「隱藏的觀察者」,仍然清明地照見這一切,雖然主觀上他沒有看見桌椅,但是實際上「他」看見了,所以不會跌跤。這就是我先前說的「你必須先看見,才能看不見!」的真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