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家夜總會,公關部長將我們六個人集中在一起培訓了一個星期,就開始上崗了。所謂培訓,就是放同行的錄像片給我們看,教我們怎麼討好客人。我們記住的第一條規矩就是客人怎麼說就怎麼做。我們不能打聽客人的情況,同事也不准相互打聽,當然,我們自己也不願意連家人的臉一起丟。每次服務所得的錢,上交四分之一。
第一位客人,是一個50多歲的女人。她挑中了我的相片之後,公關部長就叫我出來,我跟著她來到了一家酒店。她要求我做下流動作為她助興,後來竟然拿出皮鞭和手銬來,狠狠地抽打,我嘴裡塞著東西,叫不出聲,也不敢叫出聲,直打了半個多小時她才罷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