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前夫是一個混混
在前夫之前,我幾乎沒有好好地談過戀愛。我24歲結婚,婚姻讓所有人大跌眼鏡,因為我們非常“門不當戶不對”。
他比我大三歲,是我的初中同學。他曾經差點因故意傷害罪而入獄。而我當時的工作非常好。我和他就總會在街上“不期而遇”,後來他告訴我,自初中起他就開始喜歡我,但由於我的成績優秀,一直沒敢向我表白。他甚至拿出了當時的日記,讓我看他的“暗戀心情”。我很感動,所以儘管所有的親人和朋友都反對,我還是決定嫁給他。
前夫沒有工作,生活來源全靠我。結婚後沒多久,1995年初,我出資三萬元為他開了一個小雜貨店。剛開始他還很認真地在店裡守著,但後來“本性難移”,他開始經常往外跑,找他的“哥們兒”胡混。雇的人當然不會好好幹活,所以店就一直虧損。剛開始說他還肯聽我勸,後來乾脆不見人影。我的工作很忙,當然就更顧不得店裡的生意。
一年半後,我們的店已經虧完了我的投資,而我們的兒子也出世了,但他仍經常不回家。沒錢了就向我要。我們開始吵嘴打架,越鬧越烈。我要離婚,他死活不同意。
店盤了出去,但日子仍要過下去。孩子一歲後,他說要做水果販賣生意,我以為他想改邪歸正,就繼續投資。但他仍不好好幹,生意仍舊虧。婚後5年,他虧完了我所有的存款。我要離婚,他就和我鬧。後來,我的工作因此一落千丈,他找我的親戚朋友鬧,直至鬧得我父母家都雞犬不寧,我開始策劃逃離成都。
終於,一天晚上,他去外面喝酒,我拿著偷偷買好的車票,帶著5歲的兒子逃往北京。走的時候,身上只帶了一個手提包。後來聽說他酒醒後發了瘋地找我,還揚言如果不告訴他我的去向,就要讓我的父母和朋友都“見血”。但終究他只是鬧鬧而已,2000年,我和他離了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