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視
美聯社曝光的人體實驗大部分沒有受到媒體關注。這些項目的實施者通常稱,充當「實驗品」的人屬志願者,自願接受實驗。不過,一些歷史學家和倫理學家質疑,這些人不清楚研究人員對自己做了什麼以及這麼做的真實原因。
一些實驗當時未經新聞媒體報道,只在學術期刊刊登。一些新聞報道雖然提及實驗,但只是一筆帶過,接著便將報道重點轉向實驗可能產生的成果。
那個年代,傳染性疾病致死率較高。研究人員對治療方法和治療藥物存在迫切需求。不少研究人員認為囚犯精神病人和黑人沒有完整權利,在他們身上開展實驗合法。一些知名研究人員也持這種觀點。
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為幫助士兵在太平洋地區作戰,美國研究人員在伊利諾伊州3所監獄開展一系列研究,把囚犯當作抗瘧疾藥物的實驗品。
衛斯理大學社會學助理教授勞拉·斯塔克正在寫書,記錄以往開展的人體醫學實驗。「那時絕對有一種意識為國家作出犧牲是重要事情。我們今天已不這麼認為。」
反思
美聯社把研究人員認為囚犯精神病人和黑人沒有完整權利,可以對他們開展人體實驗的想法與二戰期間納粹軍隊對猶太人開展人體實驗的觀點類比。
美國開展人體實驗局面上世紀70年代發生變化。
1963年,研究人員向紐約市布魯克林區一座慢性病醫院19名老弱病患注射癌細胞,觀察他們的身體是否可以抵禦癌細胞侵蝕。醫院方面沒有向患者通告這一實驗。
這一事件引起醫院董事會成員律師威廉·海曼的不滿。後來,政府展開調查。醫院最終出台規定,要求所有類似實驗需得到患者的書面同意。
1963年至1966年,紐約市斯塔滕島研究人員讓智力障礙兒童口服或接受注射含有肝炎病毒的物質,然後用伽馬球蛋白開展治療,觀察治療效果。
韋爾斯利學院歷史學家蘇珊·裡維比說,這兩起事件,連同1972年曝光的「塔斯基吉梅毒研究」引起媒體廣泛報道,進而引發民眾反感。
美國監獄管理局上世紀70年代中期禁止製藥企業在聯邦監獄內開展研究。
在那之後,限制人體實驗的多項道德準則實現「法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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