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蹤黃小梅是在結婚十年後養成的習慣。對於一個男人而言,這並非一件光榮的事。蛛絲馬跡地背後,往往藏著不可告人的秘密。
當年,認識黃小梅的時候,她穿著一身職業裝,戴著黑邊眼鏡,嚴肅中夾雜著有點道不明的妖嬈我有房有車,你只要過來就好。第一次相親,就像見得光的事。這個自信且曾經有過一次婚姻的幹練女人,後來成了我的妻子。事實上,她比我想像中更要精明能幹,不知為何,隨著我們之間的關係發展,漸漸變成了她主外,我主內。
黃小梅似乎很享受這樣的生活,她喜歡賺錢,喜歡看著自己卡裡的數字日益變大的感覺。而我,卻骨子裡越發覺得自己卑微。
對她的愛是卑微的。男人不應該頂天立地嗎,男人不應該養家餬口嗎可是黃小梅說,她只要一個小男人。親人之間常常笑我是個妻管嚴,出門在外,包裡從來不超過三百塊。在外超過三個小時就必須要打報告。尊嚴和面子,最終讓我造反了。我們之間的矛盾愈加深刻。
我四處拖關係,但都沒能找到一份像樣的工作。於是,我便進了一家汽車公司,跑長途車。雖然每個月賺的錢沒有黃小梅多,但我卻花得心裡痛快。為了每月能多賺點錢,我經常在外工作。結婚三年,黃小梅突然提出想辭職,在家生個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