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正式跟男友分手了,心裡很痛苦。一直以來,我自以為他是真正愛我的。誰知,他竟然背著我再找女人,還對她講我只是他床上免費的玩伴,他跟我之間從來就沒有過感情,只不過是我自作多情,一廂情願罷了。若不是那個女人給我聽他的錄音,我到死都不會相信這是真的。
三年呀,我被他騙得很慘,他要去了我的初夜,還騙了我家的錢,我真是瞎了眼,如今我卻不敢告訴父母,只有一個人獨自承受著這份痛苦,他就是個兩面派,就是個小人。分手時,他承認了這些,可對我來說已經太晚了。他並沒有點滴的悔意,也沒有對我有一絲的眷戀。
在讀中專的時候,我們相識了,他比我高一屆,人挺帥,也挺滑。記得剛入學,他便去我們宿舍推銷日用品,有指甲刀,MP3小飾品等,我從小就挺喜歡一些小玩意兒,因為家裡條件好一些,根本就不在乎多花個幾十元錢。
每次,我都會挑選一兩件,別的女孩子都不去買他的東西,而且很討厭他來,他是蠻纏人的那種,日子久了大伙都不喜歡他,還為他起了綽號叫“四皮”。我雖然覺得他有時挺煩人,可越來越喜歡他,我挺佩服他的這種“創業”精神。都是同齡人,我們都還用父母的錢,可他卻能自已想法子掙到錢。
他似乎也有些得寸進尺,剛開始每逢休息日才去我們宿舍搞推銷,後來隔三差五,經常去。只要有新鮮玩意就動員我買,有一次,他搞到了一個電動小熊,蠻可愛的,他賣給我時要價一百元,後來看面子說按進價給,我還出了70元,誰知後來我逛小百貨市場時,遇到了同樣的小熊,人家另售價才20幾元,那時我這才清楚他是狠狠地宰了我一回。
可我也沒有生他的氣,只不過在後來他再賣我東西時我提起過,他還狡辯說自己肯定也是受了騙,只是賺了我十元錢。就憑這樣一來一往,一個學期下來,我買他的小玩意高達五六百元。我倆算認識了,平日裡在校園遇見後,也打招呼。
第二個學期開始後,他不再買東西了,而是去了一家廣告公司去打工,沒課的時候就在外面搞燈箱,製作廣告牌之類。宿舍裡有個女孩子跟他是同鄉,熟悉他家的情況,說他們家裡窮死了,跟父親兩個人過日子,母親跟別男人跑去外地了,很多年了也不回來。他父親並不同意讀書的,是他自已偷著賣光了家裡的所有糧食供讀自己。
現如今,每月的伙食費都在自籌。知道他的情況後,我們都很同情他的境況,後來還聽說他挺能幹的,每月至少能掙四五百,寒暑假還要想法子把學費掙過來。
有一次我獨自在校外一廣場閒逛,巧遇見了他,他正在忙著跟著公司幾個業務員在裝裱廣告欄,看到我之後,他主動打了招呼。那天,我坐在一角處默默地看著他勞動,他高大的背影,黝黑的膚色,強勁的力量,以及嫻熟的技術,這些都給我留下了深深的印象。
對他我似乎有了一種無言的衝動,不覺間時間居然過去了一個多小時,他並不知道我在注視著他的一舉一動。他收工後,又看到了我,便走了過來,興奮地說今天又掙到了80元錢。我微笑著問起了他的一些情況,還遞給了他紙巾讓他擦一下汗。
就是那天,他約了我,請我吃了一碗麵條,我很高興。再後來,他要了我的電話,我倆算是正式來往起來,又一個週末,他約我在花園裡見面,他說起了自己家裡的事情,我還陪著他一起哭了起來,我還說出了,我家的情況,爸爸有自己的養殖廠,他聽了之後挺是羨慕我,突然間對我特殊的好,還牽了我的手,我沒有縮回去,他便摟緊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