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傾訴宇新 男 32歲
東方今報記者 彭艷
兩情相悅的婚姻
2006年,我在朋友的介紹下到石家莊工作了一段時間,跟月明就是在那時認識的,彼此印象不錯。在石家莊只待了三個月,然後我又回到了鄭州,其後一直跟月明保持聯繫。2007年年底,我們確定戀人關係,之後,月明很誠懇地向我坦白了她的過往她曾談過兩次戀愛,第一次是大學同學,畢業時因去向不同而分道揚鑣。
工作後,月明通過家人關係又認識一個男孩,但經過相處,月明發現此人極度缺乏上進心,不能給她足夠安全感,於是,相戀一年後,兩人和平分手。相對於月明,我的感情經歷比較簡單,只在大學時暗戀過一位師姐,再次動心便是愛上月明了。
兩地分居一直是橫亙在我和月明之間的難題,她希望我們能盡快搬到同一城市,她來鄭州或者我去石家莊都行。可當時的我面臨許多現實問題鄭州的老房正面臨拆遷,公司的業務需要拓展,為了日後的美好生活,我明確告訴月明,暫時不行。我希望她給我兩年時間,其間如果她想分手,我毫無怨言。
月明毫不猶豫地答應了我的要求,這是最令我感動的地方,在這個一切都講求效率的年代,沒幾個女孩子願在愛情上拖延。我在這一年裡連軸轉,也算功夫不負有心人,2008年年底,我提前實現諾言,跟月明商定後,於2009年春節跟著月明去了她家,拜見了她的父母,二老對我挺滿意,同時也對我們的結婚打算表示認可。過完年,我先回鄭州,一個月後月明辦完離職手續,帶著行李也來了鄭州。
2009年9月,我和月明領證結婚。婚後,我對月明相當滿意,她很漂亮,氣質好,工作能力也很強,持家更是把好手。哪怕是到了今天,在我們的生活中,她對我的照顧也遠多於我對她的照顧。可以這麼說,在我得知那些不堪事實之前,我對月明的印象幾近完美。
至於我,那就不值一提了。我很懶,幾乎不做任何家務;還很胖,但又沒毅力減肥;脾氣也不是很好,工作更談不上出色,甚至還有個愛玩遊戲的惡習。按照月明的話說,我的優點只有兩個第一,對她夠好,財權家庭管理權全部上交;第二,家無父母,少了婆媳相處的諸多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