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躲避於威的糾纏,我和小范一起去了廣東打工。在我消失半個月後,於威帶了幾個人跑去了我家。這一次,他們和我家人打了起來,還打傷了我的父母。他給我信箱留言“你太幼稚了,逃避能解決問題嗎如果不想你家人出什麼問題,趁早趕快出現。”我真是該死,父母辛辛苦苦把我養大,老了還要因為我受這份莫名的委屈和羞辱,於是我懷著悲痛的心情回到了家。我去找於威,問他到底想怎麼樣。他說“如果這輩子你不嫁給我,也別想嫁給別人,除非你死了,不然我就讓你的家人永世不得安寧。”聽了他這話,我很氣憤,我堅決地告訴他,我不會和他在一起。
幾天後,於威忽然給我打電話說想最後找我談一次,我以為他想通了,就同意了與他見面。他來了我家。我家平時沒人,爸媽一般在做生意的地方住。
見面之後,他依舊逼著我退婚。我不同意,他就從口袋裡拿出了事先準備好的藥硬逼我吃了下去。因為如果我不吃,他說他會先去把小范家踏平,然後我家也別想好過。我想如果我的死能讓所有人過太平日子,也算值了。於是,在他把藥硬塞到我嘴裡後,我猶豫了幾秒,就含淚吞下了。他告訴我這是他托朋友從醫院買的安眠藥,吃20片就會致命,而我吃了30多片,不死也會變成傻子的。他說完就走了。
我想我死定了,也就沒有給家人打電話。不知過了多長時間,我失去了知覺。醒來後,我發現我躺在醫院的病床上,我媽在我身邊流著淚看著我。她說我已經昏迷好幾天了。這幾天發生了什麼事,我是怎麼被發現的,怎麼被送到醫院搶救的,我都不知道。怕他們傷心,我沒有問這些過程,也沒有告訴他們我為什麼會吃藥。
這件事被小范知道了,他很心疼我,他說我們結婚吧,結了婚就有法律保護了,於威就不敢胡鬧了。我想也有道理,所以在認識四個月的時候,我和小范領了結婚證,婚期定在2009年8月。
可噩夢究竟何時能醒
然而天不遂人願,去年7月底,我和小范一起出去辦事,在街上碰到了於威。他過來就打我,小范一直攔著,並且報了警。110趕到的時候我已經被打成了一個血人,經法醫鑒定為輕微傷,住了10天醫院,而他被拘留了兩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