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我承認和47個男人有染
我第一次嫁人不到24歲,29歲離婚,孩子跟他。祖祖輩輩生活在這個小縣城,人和人之間沒有秘密可言,離婚後我非常注意自己的言行,免得惹來閒話。那段時間,我生活得很簡單,除了上班就是呆在家裡。在單位,我工作能力強,同事間關係融洽。
2000年4月30日,經人介紹我認識了趙。他是西安人,在和我們縣相隔不遠的另一個縣城工作。第一次見面我們聊得挺開心,他留給我的感覺是慇勤而體貼。現在回想起來,他慇勤得似乎有些過頭,但我當時確實被感動了。他用辛棄疾的一句詞來形容對我的感覺“眾裡尋她千百度,驀然回首,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
我們有了交往,他一直表現得很君子。9月6日,我們分別在單位開了婚姻介紹信,隨後他在我們縣城擺了兩桌酒席,請我娘家人和介紹人吃了飯。雖然沒領結婚證,但大家都認可我們是夫妻了,我們也“理所當然”住在一起,我兩邊跑,好在工作清閒。
趙大我14歲,文化程度也比不上我,但我家人和我都挺滿意的,覺得年紀大些更知道疼人。我是家裡最小的,父母和哥哥姐姐對我非常疼愛,我們的事定下來,他們很安慰。
日子過得很快,2000年12月20日,一個匿名電話打破了我們之間的和諧。一個女的給趙打電話,說我人不好,不正經。到現在我也不知道那個電話究竟說了些啥,總之趙很生氣,開始懷疑我,甚至把我趕回娘家。
我可以用人格發誓,我沒做過任何有悖道德的事,我對得起他,也對得起自己的良心。然而趙的猜疑漸漸到了神經質的地步。他開始逼我寫一份又一份的材料,內容都是我和某某有不正當的關係,我認識的男人一個都不能倖免。我寫不出,他就打底稿讓我抄,並威脅我說,不聽話就滿大街張貼我的裸體照片。
照片是此前他軟磨硬纏給我拍的,說這樣做是因為愛我,拍了五六卷,他自己沖洗,家裡有個小暗室。沒想到這些成了他長期要挾我的工具!
我怕事態擴大,最終按他的要求寫了。我想我是什麼樣的人大家都清楚,那樣寫是希望他能消消氣,好好過日子。
就這樣,我連續寫了與47個男人有染的材料。
其實,那個時候他對我的所作所為已經有些出格,我總理解成是夫妻間的玩鬧。我是個傳統的女人,把面子看得很重,第二次婚姻無論如何都不能失敗了。我之所以一直遷就他,就是渴望能感化他,讓他有所改變。為此,我慢慢地甚至不去上班。
讓我當著母親的面和他睡覺
2001年9月9日,我們領了結婚證,成為合法夫妻。
11月9日,是個星期五,因為娘家有事,我沒有回去。趙半夜打來電話,氣勢洶洶地指責我乾脆永遠也別回去算了。第二天一大早,我趕回他身邊,他逼問我娘家那裡有哪個野男人勾引我,要我“老實交代”。他對我的虐待和暴力就從這天開始,他一拳接一拳打我,擰我的大腿,我的脊背被咬得全是血印子……
12日,他把我趕出家門。半夜又給娘家我哥打電話,叫我回去,說不然的話就把我的裸照張貼到我娘家縣城,把我寫的材料四處寄發,讓我們一家都做不成人。最後,他承諾說好好和我過日子。
我回去了,誰知他卻用暴力迎接我。我被打得鼻青臉腫,脊背胸前都被咬破了,肌肉拉傷我坐都沒法坐,胳膊幾乎被折斷,大腿上是一片連一片的青淤,他咬著我的乳頭不放,揪心地疼……白天他累了,晚上接著打,一直持續到凌晨4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