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信任的背叛和濫用
海倫案的主審法官在宣判時說的一段話耐人尋味“教師的權威地位,對學生的影響力,學生對老師的敬仰,學生想給老師留下好印象得到老師青睞的渴望,都使得老師與學生發生關係成為可能,如果老師決定這麼做的話。”
正因為如此,英國在2003年對有關的法律條款作了修改。一般合法發生性行為的年齡為16歲,但如果一方是處於受信任的地位,比如教師,合法發生性行為的年齡則提高到了18歲。
海輪案的法官譴責海倫背叛了學生的信任,但同時承認,這是一個“困難的決定”。那個女生在法庭證詞中說,是她主動要求與海倫發生性關係的。法官說,他相信海倫與女學生是真誠相愛。正因為如此,法官拒絕了檢控方提出的海倫刑滿釋放後禁止她五年內與那個女孩見面接觸的要求。法官說,這樣的禁令是“沒有必要的殘酷”。
老師風華正茂,學生像荷爾蒙火山
心懷鬼胎,利用老師的地位,誘惑學生的色狼當然有,但法官的判決,反映了師生戀情結中更為複雜的一面。
英國謝菲爾德大學的希克斯博士對25年來有關的數據進行的分析後做出的判斷是,每年師生戀發生性關係的可能多達1500起。這其中,並非都是老師是色狼,學生是受害者那麼簡單。
越來越多的學校告誡老師不要通過電郵短信等形式與學生聯繫。
英國的中學裡,剛剛走上教師崗位的畢業生,往往只比自己教的學生大二三歲。而十六七歲的大男孩大女孩,正處於青春期騷動的頂峰。
男老師出於禮貌隨口誇一句女學生新剪的髮型漂亮,女老師為了調動調皮的男孩子的積極性,讓他抱作業本,誇他胳膊有力量,說者無心,聽者有意,不經意間就可能發出了引起誤解的信號。
回想上中學的時候,哪個男生沒有對某個女老師想入非非哪個女生沒有暗戀過某個英俊的男老師我承認,自己曾有過那樣的“困惑”,只不過憋在肚裡,沒敢流露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