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慮了很久,我選擇了妥協,我道歉說自己不應該叫警察,不該把家醜外揚,同時,還忍氣吞聲地給公婆認錯。李亮大概是從這件事上發現了我的軟肋,此後只要一有爭執,他便拿離婚來要挾我。一次軟弱成了永久的軟弱。
最後一次吵架是因為衣服。天冷了,我還有幾件衣服擱在娘家,想回去拿,可李亮不讓,他說那些衣服都已過時,不如再去買兩件,我知道,他是不想讓我回娘家。
不回也行,去買新的也行,你總得給我錢吧,我全身上下加起來不到一百元錢,拿什麼去買衣服。吵架再次不可避免地發生,李亮又拿出來他的撒手鑭離婚。這次我是真的心冷了,連鬧都懶得鬧,直接回了娘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