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老闆被警察帶走的第二天,我被公司解雇了,沒帶走一分錢,包括之前他送我的那輛車也被沒收了。唯一剩餘的,就是他平時給我的那些補償費。
離家三年而不回。當我再回到家鄉時,父母也不願意再認我這個女兒。因為,我臭名昭著,都知道我曾被大老闆包養著。只是我有些時候,傻乎乎的在自欺欺人,掩耳盜鈴罷工了。
離開了公司後,我徹底清醒過來。回首走過的錯路,轉眼已經四年的光陰了。我已經從一個懵懂的女孩子,成長一個成熟的女人。閱歷改變人生!如果,當年上大學,我也已經該畢業了。恐怕這會兒,正在忙碌著找工作呢
我這四年幹嗎了不正是在社會大學中成長嗎我見證了各式各樣的人際關係和社交場合,我經受著各種各樣的人間冷暖。無論是物慾還是精神,都是在水火中歷練!我長大了!我自己也感覺突然長大了。可我的路去很迷茫,我似乎看不到方向。但我卻發誓絕不走重蹈覆轍的老路,一定要走重整旗鼓的新路。
我扔掉了短裙和絲襪,我恢復了素顏。面對鏡子,我發現我仍然是原來的我,青春依舊,是呀!我才22歲,我的青春怎會褪色我要從新開始,我會從頭再來。可我能幹什麼我只有高中學歷。我堅信,那怕我去做一名清潔工,也要幹一份乾淨的工作。可應聘了幾次,都被落空了。沒有人敢要我,原因只有一個“太漂亮”。
怎麼辦思來想去,憑借這幾年,我對時尚的瞭解,對女人裝扮的瞭解,加上我卡裡剩餘的那些錢。我便開了一間潮裝小店。生意還不錯!更重的是我在這間小屋邂逅並等到了一份難能可貴的“愛情”。
老公是我當年的高中同學,是個長相非常憨厚卻有智慧的小伙子。他當年以班級第二名的成績,考上了大學。大學畢業後,接著便又順利考上了市裡的公務員。如今,他在市裡上了班。
分開四年半之後。我們竟讓意想不到就在那間小屋裡相見了。他第一眼便認出了我。我卻沒敢認他!他說,我一直都是他心中的女神。當年在高中時,曾暗戀了我三年,至今也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