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爭吵是因為她的很多同學週末天,總是要去做有營養的運動——瑜伽,然後就喝咖啡打檯球,保齡球,總之各種在我看來是高消費的消費。我一面是覺得要省錢,一面是因為我實在是無法和他們融合在一起。上一次,她的兩個閨蜜都攜著老公,結果人家全部是開著價值百萬的好車,而我卻只能騎著輛電動車,我的面子有點掛不住;在逛街的時候,那兩個男人好像是炫富,一件二千多元的品牌衣服爭著做東,爭著刷卡;去喝咖啡時,專挑貴的,而我也想表現一次,最終想想也就算了,省的寒酸,丟人現眼,寒磣人。為此,我覺得,人一旦結了婚,就要學會刪減自己的朋友,因為你和他們玩不到一起了,你已經落伍,再玩,心理素質好點的,或能承受,稍微差點的,就只剩下崩潰了。
可她不信,於是我們自然而然的又吵架了,而且吵的特別的凶,吵著吵著她突然說,你給我銀行卡,我要取錢,我要外出打工,和你在一起過日子真是變態,我受夠了。我說,你變了,你知道嗎你不應該變得,你現在的這個樣子讓我覺得很痛,你知道嗎她則說,怎麼了,怎麼了我就這樣,你應該早點發現的,現在後悔了,是不是是不是……她開始推搡我,或許,我脾氣不夠好,我打了她,打完她,我看著自己的手掌,手有點發抖。而她似乎是情緒更加的激動了,接下來發生的就有點讓我瞠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