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市賣狗,被公安機關抓獲
2007年1月,薛紅霞的丈夫馮某見妻子與他人私奔,以夫妻名義在外同居,決定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要求公安機關以涉嫌重婚罪對馮二平和薛紅霞立案偵查。
河北省廣平縣公安機關對此案立案偵查後,開始對兩人實施追逃。後來有人向公安機關舉報,馮二平經常在農村集市上出現。
2007年1月28日上午10點左右,馮二平來到一個農村集市上,正準備將藥暈的狗拿到集市上去賣時,被蹲守在集市上的民警當場抓獲。
在審訊中,馮二平不但對重婚的事實作了交代,還將夥同薛紅霞盜割農用灌溉電力線毀壞馮某家屋內物品的事實供認不諱。隨之,薛紅霞也落入法網。
此案在開庭審理中,馮二平為不讓薛紅霞承擔過多責任,主動承認上述犯罪行為都是自己的主謀,薛紅霞只是起到輔助作用,在作案過程中,有時只是幫個忙。
2007年4月,馮二平和薛紅霞因涉嫌重婚罪盜竊罪毀壞財物罪破壞電力設備罪,分別被河北省廣平縣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七年零六個月一年零六個月。
2008年11月,薛紅霞刑滿釋放,又另嫁他人。馮二平要到2014年才能刑滿釋放,但其假釋的手續已經上報,很快要審批下來,而正是這起搶劫嬰兒案件的告破使其假釋成為泡影。
該案發生後,在當地影響惡劣,性質嚴重,被公安部列為督辦案件。當地警方全力偵破,但嫌疑人像人間蒸發一樣無影無蹤。隨後幾年,大名警方一直沒有放棄對案件的偵破。
由於該案除了搶劫拐賣兒童外,犯罪嫌疑人還有強姦行為,大名警方將案發時提取的物證及時送檢公安部物證鑒定中心作DNA鑒定,經鑒定物證上有犯罪嫌疑人的精斑並作出DNA數據。後來,大名警方做了大量摸排工作,多次提取血樣到上級公安機關進行比對均未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