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母不易做
我沒有一句異議,當然也沒有資格提出異議,我得為這個家庭的破碎承擔起屬於我的責任。
原以為交輝的“自由”會讓我們的愛情獲得解脫,可現實很快打破幻想,我所面對的也許是個解不開的殘局交輝的父母,還有那兩個孩子,他們對我的仇恨已在心中紮了根。那是交輝離婚後的第三個月,快過年了,我想趁機拉近和交輝家人的關係,特意去商場挑了幾件老年人的保健品,結完賬出來,不巧竟在商場門口碰見了交輝的前妻。
那是我們第一次單獨碰面,她帶著兩個孩子,可能也是為春節購置物品。擔心衝突,我從路的另一側默默繞過,但她顯然不願輕易放過我,從後面一把揪住我的頭髮,在我還沒來得及反應時,“啪啪”兩記響亮耳光扇到我的臉上。我想反抗,但交輝的兒子反剪住我的胳膊,使我無法動彈,那孩子只有十三歲,但身高已近170cm,儼然成年人的體格。
後來,在好心路人的幫助下我才得以脫身,但身上已是傷痕纍纍,頭上臉上胳膊上均有不同程度的淤痕。那天我真被嚇壞了,回到家後就開始發燒,不停地做噩夢,交輝一直守著我安慰我,直到我第二天清晨醒來。我想去報警,但交輝苦苦哀求,他說那畢竟是他的前妻,他孩子的母親,不想讓彼此成為生死仇敵,讓我看在他的份兒上放對方一馬。我愛交輝,唯有妥協,只是心中更加忐忑以後和兩個孩子如何相處
我和交輝默默領了結婚證,不被祝福的婚姻只能低調。因為沒錢,我們只能暫時租房而居。交輝的兒子跟我們住在一起,女兒還小,放在爺爺奶奶家。為了照顧這一大一小兩個男人,我成了一名家庭婦女,店裡的事情交給合夥人,每天只待在家中買菜做飯洗衣打掃接送孩子輔導作業……交輝似乎很滿足,他在骨子裡是個大男子主義者,希望隨時回家都能看見老婆忙碌的身影。
那個十三歲的男孩始終將我當做最大敵人,以跟我作對為樂,只要是我提出的建議他必定反對,只要是我希望的事情他必定打破。我勸自己理解孩子,他正處於叛逆期,又遭遇了雙親離異,難免出現心理波動,也許過段時間就會緩和。事實證明是我在一廂情願,這麼久過去了,那孩子想回家就回家,不想回家就在外面過夜。他還常找交輝要錢,要多少就得給多少,不然就翻臉,口口聲聲說我們欠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