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就該捨得為女友花錢,這我沒意見,可也不能當我是水魚任宰吧這麼三番四次下來,我也對於前女友益加不滿,就提出分手。
可請神容易送神難,一聽說分手,前女友死活就不同意,又哭又鬧的,弄得我是一個頭兩個大,幾次折騰下來對前女友更是失望至極,更堅定要分手的決心了。
看我分意已定,前女友終於點頭了,但卻提出了要求,以後她對我有請求時必須要答應,好吧,只要能分得了手,我同意了,但也告訴她,不管她有什麼請求,我只能答應她一次。
本來以為那就是前女友隨口一說,想不到事隔幾年,前女友還真找上來了,提出了一個請求,讓我包養她現在的情敵!原來前女友現在看上了一帥哥,經濟條件什麼的都不錯,但那帥哥身邊還有另一女人在追求著,導致帥哥猶豫不決,不知道要選擇哪一個,前女友就想讓我勾引她這情敵,用錢包養起來,那麼情敵也就不會再跟她爭了,還說這關乎到她一生的幸福,讓我一定要答應什麼的。
也就前女友這樣的人才才能想得出來這樣的餿主意,當她向我提出這麼一個請求後,我差點脫口跟她說一句“I服了U”,你說這行不行得通先不提,要知道我現在正跟現女友打算領證結婚的,這要真聽前女友的去糾纏別的女人,還包養,被我現女友知道,我的婚還結得成麼
再說了,就算能瞞得住我現女友,可這女人是說包養就能包的麼,萬一不受我誘惑還宣揚出去,那我豈不是“偷吃”不成反忍一身腥雖說我也不想當個言而無信的人,但前女友這樣的請求我實在無能為力,只能失信一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