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著他這樣的回答,我很心寒,不知道自己怎麼會遇上這種人,只怪自己瞎了眼才會和這種人結婚。最後,我當著他家人的面說,給你二個月的時間去處理乾淨和那個“老婆”的事情,不行就離婚,我不想再這麼下去了,現在我對他沒有感情,也不再相信他,而他就一直不說離婚二字。沒過幾天,他還是一直和那個女人在一起。
我很想擺脫這種生活,也不想擔心他是不是有外遇的,擔心他是不是欠了很多債,我近幾個月都一直在娘家住,沒有回過他家!我很痛苦,我想離婚,我父母擔心我離婚後一個人孤單生活,還要面對以後的閒言閒語,說女人總要有個依靠,可是不離,這樣子的婚姻過著很遭罪!
回復
感情是維繫婚姻的基本要素,婚姻法中也規定了,感情破裂是離婚一個先決條件。縱觀你的婚姻,我幾乎找不到“感情”的任何跡象,你公然向他表明了現在毫無感情可言,而他能在新婚當天就收到那個叫“老婆”的女人發來的信息,並且當晚讓你獨守新房,這些也是對你毫無感情可談,也不是一個男人應有的責任與擔當!他現在不說出“離婚”二字,並不表明心裡上就不想離婚,或許是在等著你起訴,落得一個“是你不想過下去”而離婚的好名聲呢!
看他婚後的那些表現,根本就是沒把你這個正牌“老婆”放在眼裡和心上,他所謂的“要晚上出去掙錢”也僅僅是一個華麗的借口罷了。對於這種本不是“浪子”的男人,你又豈能奢望他能回頭!他欠你的不僅僅是金錢債,還有婚姻裡的感情債,而要想讓他還債,恐怕要等他把你放在心上再說,如果等到那一天,那他的那個“老婆”是不是也會到了想要取代你的時候了。
好在你們還沒有孩子,這樣至少會讓你們離婚時少一份內疚,至於戶口,等你離婚了也就自然而然的能遷移到你娘家,而地與田,這些物質的東西,不要也罷,以免拖累你的日後的幸福!有捨才有得,想想這段婚姻帶給你的蒼白與無力,想想這個男人對你的無情與無賴,想想以後你想要的生活,又何須還想著他家的那幾畝地呢,該是你放手的時候了,外面還有著滋養你幸福的廣袤大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