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間歇性的嚴打,未能煞住援交。計時工作的市價,超市22元一小時,快餐店25元一小時,而援交的價位,基本上可抵達1000元港幣。警方的放蛇行動,成為援交這門高收益行業必然存在的高風險。
2008年10月,又一起關於援交的新聞挑戰了立法會的底線一名初中女生以幫男友還債為由,在網上發帖"處女拍賣底價3000元",該帖引得上百人參與競價,最後以2.1萬港幣"成交"。為此,議員李慧瓊在立法會質問保安局警方打擊該類賣淫活動是否奏效。
此前,"援交"問題從未在執法層面出現過,讓警方很是棘手一方面,是社會對於遏制援交的殷切期待,另一方面,按照香港現行法例,若非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或者唆使他人進行性交易,"援交"並不構成犯罪。
目前在香港,對於被抓捕的援交少女,適用的是香港法例第200章147條,"唆使引誘他人作不道德行為"的刑事罪行,最高罰款1萬元及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