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古代婦女,曾有裹足的陋習。據說開始於隋,在宋朝廣為流傳,當時的人們普遍將小腳當成是美的標準,而婦女們更將裹足當成一種美德,不惜忍受劇痛裹起小腳。“三寸金蓮”,在封建年代那簡直就是姑娘美麗的標誌,腳裹得越小,越倍受男人寵愛。大腳的姑娘在那個年代是嫁不出的。
過去的女孩一般在五六歲時開始纏足,其方法是用長布條將拇趾以外的四個腳趾連同腳掌折斷彎向腳心,形成“筍”形。其慘其痛,可想而知。纏足似乎還有另一個目的。由於腳小不便於行走,讓女人纏了足就可以防止“紅杏出牆”。
總之“三寸金蓮”是古代獨特的審美標準和男尊女卑的社會結構造成的。它的消亡,也顯示了婦女的解放和地位的提高,也標誌了中國已從傳統走向現代。
如今即使在農村,我們很難再看到小腳老太了。剩有極少數,也有近80歲或百歲以上的高齡了吧,已是太奶奶輩的那一代人了,再過幾年,恐怕小腳便徹底成為歷史。
現在的年輕人,思想活潑,個性張揚,女孩子更是個個以瘦為美,以露為美。那還有在乎“腳”的雖然,為減肥而節食苦了胃,為穿高跟鞋累壞了腿,可若比起,當年裹足那是“享福”多了!
世事難料,天不隨人意,沒想到。愛情讓我遇到了一個“另類”老公!他可讓真我受苦了,他曾嫌我腳大,硬要將我37碼的腳縮成35碼。用的正是當年他奶奶“裹足”那一套。。。
我和老公結婚二年了,我倆非常相愛。他對我的相貌非常滿意。我是屬於“小巧”型的女人,個子不高,體型嬌柔,還有一副天然娃娃嗓音,嗲起來能甜死男人的那款。唯一讓我老公不滿意的,就是我的“腳趾”偏長,穿拖鞋,腳趾能貼著地。為此,我也苦惱!真是造化弄人,上帝為你開啟一扇門,自然會給你關上一扇窗。
“金無足赤,人無完人”的道理,道理都懂。可老公還是嫌棄我。特別是,陪我逛商店,他從不為我買鞋,也從不看我試鞋。他曾說,那一雙大腳,就徹底把我整體形象全破壞掉了。還說我若穿裙裝時,完美的腿型,配上那對大腳,活像“鴨掌”。
說實話,真受不了,最愛我的男人,說出這備話。我為誰而“美”呢還不是為全他嗎他介意的,就是我在乎的。我之前,並沒覺得腳怎麼丑,也沒人說起過。雖然偶爾曾有過覺得腳趾長些,可那是我自己長的,從未多想。自打,結了婚,老公常說我的腳長的醜,偏大之後。我就越發覺得確實那裡不得勁兒。。。
老公每次說完我大腳之後,我自己也十分氣惱,可怎麼辦呢我好像是個“完美主義者”。一直以來,我都聽到的是別人對我的讚美聲,很少有人,當面直言我缺點。我已經習慣了那種“讚美”!可來自老公發自內心真正的嫌棄,卻著實能讓我窒息!我問他到底怎麼辦他說好辦讓我去向他奶奶請教!
奶奶,今年已經87歲的高齡了,是一位小腳老太,是標準的“三寸金蓮”,老人家身體還很健康,還能一個人出門在外面曬太陽。我曾看過她的腳,實在“太可怕”了,我簡直無法形容。婆婆專門給她訂做了皮鞋,改制了許多襪子,可她還照舊每天用布條裹足,堅持穿當年她所做下的那些小腿布鞋。。。
老公讓我“學奶奶”。言外之意,就是讓我“裹足”唄!為此,他還專門給我買了一雙35碼的女鞋,硬是勸我彎曲著腳趾,塞了進去。的確,鞋小些之後。感覺我更可愛了,為我的美加分不少。可那份痛,讓我實在難忍。在家走了幾圈,就受不了,如果再穿著上班,逛街,還不折磨死我嗎
可老公卻說,慢慢習慣後就好了!他又拿奶奶說事,說奶奶的腳,當年為了美給裹成那麼小,而我卻受不了一點痛,還每天塗脂抹粉呢那對“鴨掌”,全跌份了!
為了美,為了愛。我該裹足嗎心裡實在糾結!女人呀女人呀!這就是女人,這才是女人。